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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女童案民政局介入调查,警惕恋童癖!!

2017-08-16 野马先生等 法莱利法律资讯

作者:野马先生。微信公众号:视觉志(id:QQ_shijuezhi)。


男子在车站当众猥亵女孩:警惕恋童癖!

 配图|网络


最近,一件令人发指的事在网上传播得沸沸扬扬。

在南京火车站候车室,一对中年男女,带着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女孩。旁边,还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子。


随后,戴眼镜的男子招呼那个小女孩过去,坐在他身上,刚开始没发现异样,后来路人发现,男青年的手竟然伸进了女孩的衣服里。


旁边家长似乎并不在意,但是男子在女孩胸部不断摸索,让路人感到诧异和反感,小女孩表情麻木,似乎对此行为已经司空见惯,毫无反应。后来父母带着二人匆匆离去。


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长大,令人毛骨悚然。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不管双方是否认识,男子对一个未成年少女这样的行为,让人们瞬间跟“猥亵”一词联系在一起,看到不以为然的父母、沉默寡言的女孩,不禁让人想起了无处不在的恋童癖……

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她叫Anneke lucas,是一位性贩卖儿童的受害者。


6岁时被父母卖到恋童癖组织,在那里儿童作为最贵的商品,在成年人之间买卖交换,每周末都是她的噩梦,因为要遭受无休止的强奸。


按平均一周6小时计算,她在被囚禁的近6年时间里,共被强奸1716个小时……


这惊人的数字令人发指,但噩梦远没有结束。在12岁那年,因为金主对她失去了兴趣,便对她虐待殴打,获取快乐。在她之前许多孩子就是这样被残害致死。


就在奄奄一息的时候,这个组织一位成员救了她,不是给她自由,而是把她养大成人,沦为性奴,逼迫她继续出卖身体。前脚刚结束一场噩梦,后脚又掉入另一个深渊。


从小到大,她不断被强奸、被性虐待、甚至面临死亡,度过了一生最黑暗的童年,也经历了痛不欲生的青春岁月。


当她摆脱魔爪重获自由,选择鼓起勇气坚强活下去的时候,却遭到了周围人的唾弃、指责、白眼:“滥交、妓女、贱……”这些词语变成大家口中喷射而出的尖刀,扎在她心上,仿佛一切都是自找的。


有一天她终于站出来,面对镜头勇敢讲出自己的故事,只为了让更多的人以此为戒,保护好世上每一个孩子。


看完之后,如鲠在喉,明明胸口憋了千言万语,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想说的每一句都太痛心。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想骂那些白天西装革履,穿梭于各大领域办公室,晚上却在某个周末聚在一起,凌辱未成年儿童,并以此为乐的所谓社会精英。


也想骂那两个当初为了钱把女儿卖给恋童癖俱乐部,让她受尽折磨的无耻父母。


更想骂的是,那群站在一旁冷眼旁观、毫无作为,却肆意指责、谩骂这个受害者的人。


视频中她回忆往事的时候,每一次哽咽停顿,都想给她一个轻轻的拥抱,无数痛苦叠加在一起,真的太难了。


但她在经历过如此磨难之后,仍然没有自暴自弃,不仅勇敢生活下去,还站出来用自己警醒世人,保护孩子们。她活得比谁都坚强,比谁都真实。不需要掌声,只需要被尊重。


然而这个从小遭受了父母抛弃、变态蹂躏的女人,收获自由后不仅没有被尊重,反而要接受周围人无情的审判?


生活以痛吻她,她却报之以歌。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给她贴上肮脏标签的人,你们戴着圣人的面具,却干着比恶人还可恨的事。

 “恋童癖”就在你身边 


你没有经历过她的不幸,就无权评头论足,或许很多人不了解恋童癖,这不是一种正常行为,而是一种变态的人格。


这是以未成年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病理性性偏好。 通俗一点讲就是:正常人在看到儿童孩子时,会产生保护欲,而恋童者则会产生 性 欲 。


全世界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家长,对恋童癖不够了解,很容易将成年人对自己孩子的过分喜爱,当成是大人对孩子单纯善意的亲昵,不以为然。


又因为孩子什么都不懂容易被骗,遇事毫无保护能力也不敢声张,这为恋童者制造了天然的犯罪条件,这种人一般隐藏很深、不易发觉。


听起来似乎很遥远,但他们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前段时间,在一个小区,一名陌生男子尾随一名小男孩进入电梯,看四下无人,突然强吻小男孩,并对他继续做出不雅动作。


小男孩非常害怕又不知该怎么办,只能任其猥亵,幸好电梯监控拍下这一幕。


在路边摆摊的一个老大爷,以送糖果、玩具为由,招呼几个小女孩过来玩,对她们搂搂抱抱、上下其手,甚至想要亲吻女孩,被路人呵斥后才罢休。

 恋童癖比杀人犯还要恶百倍 


我们或许该庆幸,在没出事之前,就把他们的面具戳穿了,但这个群体中,还有多少个这样的人,我们不得而知。


他们以什么职业道貌岸然地潜伏在社会中,又以什么身份悄悄伪装在我们身边,更无法洞察。


平常小打小闹的龌龊行为都已令人毛骨悚然,更可怕的是当恋童者的欲望达到极点,无法满足时,就会将魔爪伸向孩子,走向犯罪深渊。


电影《素媛》讲述的小女孩在上学路上,因为遇到一个陌生大叔,希望借孩子雨伞避雨,天真的小女孩就答应了,结果被残忍强暴,并导致终身残废。


最难过的不是电影本身,而是导演说: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同样,电影《熔炉》根据“光州私立聋哑学校性侵案”真实事件改编,讲述的是学校中,孩子们不断被校长、教导主任、老师强暴、性虐待、殴打,甚至被逼自杀的残忍经历。


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估计怎么也想不到,这群平常和蔼可亲、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在下班后竟然如此龌龊卑劣。


以前,人们只在新闻中看过报道,如今拍成了电影,将真实场景还原,每一个丑陋的镜头,都在告诉我们,受害者究竟经历了什么。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为了躲避校长的性侵,小女孩躲进女厕单间里,拼命捂住嘴不敢出声,殊不知校长阴森的脸已经出现在头顶。单单这一个镜头就令人不寒而栗。


小女孩泛着泪光绝望的眼神,像针一样刺痛每个人的神经,这些听不见、说不出来的聋哑孩子,在罪恶来临之前是多么无助、惊恐。


更可怕的是,当孩子们愿意出庭指证凶手时,学校为了掩盖真相,与当地检察官、警察、律师、体检医生之间暗中勾结,用伪证反而给孩子们泼脏水。


并且买通了每个孩子的父母,愿意庭外私了不追究,最终这群恶人只受到简单的惩罚。对于孩子们来说,鼓起勇气寻找正义,最终却看到社会的冷漠,坏人逍遥法外,这比身体受辱更残忍。


宣判结束后恶人们相互庆祝,这无数个“耀眼”职业背后,孩子成为最大的牺牲品。终于明白了一句话: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所以恋童癖的罪犯,比杀人犯可恶千百倍,他用一己私欲毁掉的是孩子今后几十年的人生,造成身心无法抹去的阴影更令孩子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欣慰的是《熔炉》播出后,改变了国家法律,通过了《性暴力犯罪法特别修正案》,也就是保护孩子的《熔炉法》。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在美国、俄罗斯、波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对性侵儿童的罪犯实行强制化学阉割,遏制恋童癖病态的性欲,阻止其伤害无辜孩子。

 人格强暴比身体受辱更可怕 


根据调查,随机选取万名未成年受害者中,超过半数的孩子都没有告诉过家人,因为完全不懂这种行为的危害,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性侵。


想起了台湾作家林奕含的访谈。她写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就是讲述小女孩被补习班老师性侵后不敢声张的黑暗童年,而令人痛心的是,书中这个小女孩就是她自己。


这是她的真实经历。年幼不谙世事的她被老师性侵,蒙骗她说:“这是老师爱你的表现”。而她为了摆脱内心恐惧,也告诉自己:“我也要爱上老师”。


“这是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否则我太痛苦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多么心酸的回答。


孩子眼中,老师是神圣不可撼动的,也是父母尊敬的人,从小学校教育孩子“老师都是为你好”。父母告诫孩子“一定要听老师的话”。


于是在面对老师对她的种种龌龊要求时,年幼的她不是回答“我不做”,而是回答“我不会”,像是一种做题不懂的愧疚感,学不会还要为此道歉……


在此后数月中她多次被性侵,她迷茫惊恐,自觉痛苦又无处倾诉。


她试探着问妈妈,自己需要一次性教育时,妈妈说:“只要需要性的人才要了解,你这么小不需要”。但她妈妈不知道,自己年幼的女儿正在被老师性侵。


当她试探着跟父母交流,被老师强迫发生“师生恋”该怎么办时,父母直接打断她的话,反问:“竟然有学生跟老师在一起?小小年纪太风骚了”。


当她试探着寻求同学或老师帮助时,却得到这样的回答:“如果被强暴可以反抗啊,让坏人得逞就是她自己的问题”。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在遭受侵犯后旁人的冷漠和指责才是助长恶人嚣张气焰的罪魁祸首。


当恶人发现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的错,最后连受害者本人都觉得是自己的错,越不敢声张,他就越肆无忌惮。


有人曾说过,战争集中营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但房思琪却认为,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在一个孩子涉事未深,童心未眠,对世界充满友好纯真的时候,被侵犯伤害了身体,还要经受社会无休止的谩骂指责,直到摧残了灵魂。


十几年来她把所有情绪写成文字,在接受完这次采访,8天后她就在家中自杀了。13岁被性侵,到26岁殒命,年轻美丽、文采奕奕、家境优越的她,究竟被谁所害?是施暴者,还是围观者?


就像电影《素媛》中被强暴致残的小女孩说:“叔叔需要帮助,我怕他淋雨给他打伞,结果最后人们都说是我的错,谁也不夸我……”


最后一句很心酸,她做了父母老师眼中认为对的事“乐于助人”,然而遭到了伤害,身边的人没有安慰开导她,反而恶语相向埋怨她。


上学路上被陌生人性侵,父母的监护、学校的教育、社会的治理,该尽的责任都做到了吗?遇事推卸责任,让一个孩子独自站在全社会对立面,这究竟是谁的错?


从那位6岁就被强暴的女孩Anneke lucas,到《熔炉》、《素媛》中被肆意侵犯的无辜孩子们,再到作家林奕含年幼的遭遇,伤害她们的不止是施暴者的兽行,还有围观者的冷嘲热讽、装聋作哑。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的女孩甚至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和帮助,这就是为什么孩子在外面出什么事都不敢说。


她们都是受害者,真正该抨击的是施暴者,然而总有人在伤口上撒盐,女孩被强奸就怪她们穿得少,怪她们不反抗,怪她们自作自受……


这群旁观者虽然没有参与犯罪,但是对受害者“人格强奸”比对她们“身体凌辱”更恶劣、更无耻。


Anneke lucas面对镜头忍痛回忆童年遭遇;《熔炉》题材的电影,把性侵案搬上荧幕;林奕含把自己的故事写成书。

就是为了告诉人们:出事之前保护孩子远离危险,远比出事之后兴师问罪更有意义。受害者没有错,你没有经历过她们的噩梦,就无权评头论足。


“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相关文章一:

南京高铁站猥亵案爆料作家陈岚遭死亡威胁

据央广网8月15日消息,这两天,知名作家陈岚发布的一条微博爆料称:“南京高铁站年轻男子当众猥亵小女孩”,这一案件被警方及媒体关注后便迅速引爆网络,并持续发酵至今……据观察者网最新报道,警方已刑拘涉案男子 ,公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是:被猥亵女童系男子父母养女。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高铁站猥亵案爆料者、作家陈岚 

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但爆料人、上海作家陈岚,却在几十小时内收到了微博上近千条的死亡威胁、诅咒及谩骂。

14日,陈岚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很无奈,有网友跟帖扬言称,“出钱5万,打断陈岚的腿。”也有人更是出言不逊,对其进行人身侮辱,言语不堪入耳。

事件发生后,她也只是告诉家人,特别是自己的孩子,一切要小心。但她更关心的是,能否由此个案出发,推动对性侵案的法律惩戒力度。

男子当众猥亵女童长达5分钟,女孩或被解救

8月12日晚7点半左右,陈岚正在微博上查看一则恋童癖倾向人群散播的短片,情绪还尚未平缓时,又收到了网友的另外一条投诉: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不足10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抚摸胸部时间长达5分钟。

“看到图片后我汗毛都竖起来了,这把孩子当成什么了?”陈岚向记者回忆,一开始,她怀疑信息是否属实,但听到投诉人发来的微信语音后,发现是个二十几岁的小姑娘,应该不会失实,便开始迅速分析照片,一句一句核实。“我必须一遍遍抠细节。”

于是,8月12日20时46分,陈岚发布微博长文,详细描述了这一高铁猥亵女童事件。

“在公众场合这样,家里八成更加过分。”此事一经发出,陈岚的微博有近3000万阅读量,同时也得到网友井喷式的留言。记者发现,网友们普遍关心的是小女孩与另外三名成年人是什么关系,是否长期遭受猥亵。“从四个人的座次来看,这个女孩应该是经常游离于家庭之外的角色。”陈岚从心理学角度向记者做了粗浅的分析。

8月13日晚20时22分,陈岚在朋友圈下留言称,女孩应该会被解救出来,坐牢的应该不止一个。截至目前,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因此事件特殊性质,要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宜公开讨论相关人员信息和事件情况,防止对相关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再伤害。

独家爆料高铁站猥亵案细节,却收到近千条死亡威胁

在事件持续发酵的几十个小时内,警方一步步查明真相,但爆料人陈岚却遭受了从事女童保护工作7年来,最严重的一次网络暴力及死亡威胁。

作为儿童救助机构“小希望之家”创始人的她,曾著有《背后》、《不纠结情路》、《小艾向前冲》、及纪实文学《小希望》等长篇小说 。“有人重复留言说,我是为了卖书而借此炒作自己。” 仅今天,陈岚仅微博端的私信里收到的死亡威胁就达2000余条。

“有网友说我多管闲事……”。但她并不在意,还在微博上调侃网友关于“恋童癖是两情相悦”的说法,“这个威胁还算有点新意。”陈岚还告诉记者,也有人声援她,“人肉”搜索出咒骂她的网友,并贴出该网友联系方式,让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开始,她并不太在意,但陆续有网友在网上公布出她具体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我很快告诉家人家门要紧锁,叮嘱孩子们一定要小心。”除了威胁,她还接到了一整天的骚扰电话。

这几年,陈岚对女童性侵案件的强烈关注,源于对美国《梅根法案》的了解。“我很震惊,国外对于女童保护的法律如此严苛。”陈岚说,《梅根法案》要求,所有涉及到性侵案件罪犯,必须终身生活在房顶漆有黄颜色的房屋,在一段时间内还必须带有电子镣铐。此外,圣诞节不允许装饰房间……还必须远离有儿童活动的1.5米范围之外。

平时,网友会通过私信向陈岚倾诉自己的性侵经历。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如今,陈岚已经整理数千条#性侵受害人树洞#的微博私信,收到网友的一排排长文中,100%都是熟人作案,侵犯人甚至包括外公、爷爷、伯父等,案件细节令人发指。“十几岁开始,就被大半岁的表哥强奸近十几次…….还有的妈妈在听到女儿投诉,被继父性骚扰后反而大骂女儿。多年后女儿旧事重提,居然怪女儿记仇,还让女儿给做他爱吃的饭菜 ……”

陈岚很担忧,“其实性侵案件的发生,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男童被性侵的比例比女孩还要高两倍,男童性侵问题更不容忽视。”

独家对话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熟人作案最多,防性侵教育严重缺失

针对近日发生的“南京高铁站猥亵女童案”,14日下午,记者专访了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孙雪梅。她认为,目前我国的性侵儿童现状非常严峻。“有时现实往往比你看到的虚构小说还要荒诞。”孙雪梅表示对此担忧,目前我国的防性侵教育在课程体系中严重缺失。




相关文章二:

南京猥亵女童案民政局介入调查 律师:养父母或不具收养资格



8月15日,备受关注的南京南站女童被猥亵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发布消息,确认“摸胸男”段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已被刑事拘留。而受害女童是段某某父母的养女。段某某的父母目前也正被调查。

一、滑县民政局:已就收养问题展开调查

8月15日,记者从河南安阳滑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针对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南京南车站内男子涉嫌猥亵女童一案,因受害女童为摸胸男子段某某所在家庭的养女,且当事家庭为滑县当地居民,目前民政部门已就收养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而南京警方也已赶到当地进行调查。

二、律师:养父母或不具收养资格

四川智库法律服务中心的蒲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段某某父母并不具备收养的资格。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中明确要求收养人应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而据本案报道来看,被侵犯女童为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不符合《收养法》中对收养人的要求,没有法律收养关系。

但在收养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有2种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条件限制的规定:

第七条: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蒲律师说,另一方面,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部分“收养问题”的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所以,推测女童与段某某父母应构成了事实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来看,段某某目前已经被南京铁路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刑事拘留,被侵害女童的养父母也正在接受调查,对此蒲诗敏表认为,作为收养人的段某某父母,对其亲生孩子猥亵“养女”的行为没有进行阻止,警方应该调查在被收养期间,女童是否遭遇了虐待等其他被侵害现象。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此外,依据《收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 2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实施猥亵儿童犯罪,不仅应当从重处罚,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请关注及关爱我们的无辜小孩子,把这些知识告诉更多人,避免更多伤害!!


备注:版权归作者所有,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结合视觉志、HUGO、网易、人民日报、央广网、观察者网等综合整理,如涉及转载事宜,请与微信bestfch001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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